关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1、#2(2×200MW)机组除尘改造工程
鹤壁市华维测控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鹤煤集团科技处下属的科技型实体企业,主要承担鹤煤集团煤矿、选煤设备、煤仓、料仓、破拱、空气炮及自动化系统的研制、改造、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力量雄厚,机加工艺完善,产品检验及使用环境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严格遵循国际ISO:9000认证标准,实施产品“三检”制度,即用户使用验收制度,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售后信息反馈制度。倾心打造稳定、可靠、具性价比的工矿自动化产品。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技术队伍,在产品研发方面,采用CAD绘图、三维造型、模拟仿真等前沿技术手段,不断追求智慧的无限提升,实现电器科技与生产工艺的完美结合,在工矿自动化设备领域不断创新,引领市场,成就经典。全自动CO2气体保护焊接、程控氩弧焊、数控模数加工、精密压力铸造、智能静电喷涂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产品性能。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精湛的生产工艺,优良的制作技术,使得产品尽显一流品质。
2015年2月16日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封闭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联系电话:0392-328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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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rvict@126.com
地址:鹤壁市 高新技术开发区 金山工业区 淇山路39号
抄送: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省环监局。
(二)本项目将#1机组现有水膜除尘器拆除,就地新建电袋除尘器;#2机组保留一电场,拆除二、三、四电场建设袋式除尘单元,烟尘排放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
你公司报送的《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1、#2(2×200MW)机组除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黑环建评〔2015〕6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技改工程,位于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和条件,对2×200MW机组锅炉烟气进行除尘技术改造:#1机组拆除现有水膜除尘器就地新建电袋除尘器;#2机组保留一电场,拆除二、三、四电场建设袋式除尘单元,项目计划总投资7008.65万元,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固体废弃物应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除尘器提效后收集的烟尘,该部分收集灰应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管网,进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所用建筑材料设固定堆放场,运载建筑材料的车辆要加盖蓬布等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档,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烟囱要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四、由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做好运营期的监管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建设单位要在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20日内,将批复文件和项目环境《报告表》各1份送至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五)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
黑环审〔2015〕20号
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