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鹤壁市华维测控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鹤煤集团科技处下属的科技型实体企业,主要承担鹤煤集团煤矿、选煤设备、煤仓、料仓、破拱、空气炮及自动化系统的研制、改造、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力量雄厚,机加工艺完善,产品检验及使用环境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严格遵循国际ISO:9000认证标准,实施产品“三检”制度,即用户使用验收制度,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售后信息反馈制度。倾心打造稳定、可靠、具性价比的工矿自动化产品。
环境保护部
(一)废气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技术队伍,在产品研发方面,采用CAD绘图、三维造型、模拟仿真等前沿技术手段,不断追求智慧的无限提升,实现电器科技与生产工艺的完美结合,在工矿自动化设备领域不断创新,引领市场,成就经典。全自动CO2气体保护焊接、程控氩弧焊、数控模数加工、精密压力铸造、智能静电喷涂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产品性能。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精湛的生产工艺,优良的制作技术,使得产品尽显一流品质。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准予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2-3280885
手机:13603920885
邮箱:farvict@126.com
地址:鹤壁市 高新技术开发区 金山工业区 淇山路39号
(三)固体废物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本期工程工业废水和含煤废水分别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工业废水处理站和含煤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含煤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作为煤场喷洒和输煤系统用水。脱硫废水经新建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煤场喷洒和干灰调湿用水。循环冷却水经石灰软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或其他杂用水。
(三)噪声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液氨罐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大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C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16日印发
2015年1月9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一座240米高单管烟囱排放。煤场四周安装了防风抑尘网和洒水装置。,输煤系统各转运点设有除尘设施。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淮南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外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液氨罐区装有液氨泄漏检测和自动喷淋装置,并设有围堰和事故废水收集池。油库区设置了含油废水收集池。
一期原有两台机组烟气旁路拆除工作和脱硝改造工程已经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发电厂1-3号机组已于2011年关停。
(五)环境风险防范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废水
工程采用灰渣分除、粗细分排的除灰渣系统,设有一套干灰输送系统,配备了3座3325立方米的干灰库。粉煤灰和石膏全部综合利用,锅炉石渣30%综合利用,其余的运至租赁的已经由我部验收的潘三干灰场分区堆放。
(二)废水
你公司《关于淮浙煤电基地凤台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淮浙煤电办〔2014〕45号)及附送的《淮南煤电基地凤台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093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1月21日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废气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及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四)噪声
工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扩建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台2009吨/小时超超临界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总投资37.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亿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6月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6〕312号),2007年11月批准该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7〕490号),该工程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同意(皖环函〔2014〕130号),两台机组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安装了消声装置、隔声装置、采取了减振措施。在靠近冷却塔的南侧厂界建设了高10米,长635米的隔声屏。在靠近居民点叶庄的北侧厂界建设了高14米,长103米的隔声屏。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总铅、总镉、总砷、总汞的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