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印发
鹤壁市华维测控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鹤煤集团科技处下属的科技型实体企业,主要承担鹤煤集团煤矿、选煤设备、煤仓、料仓、破拱、空气炮及自动化系统的研制、改造、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力量雄厚,机加工艺完善,产品检验及使用环境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严格遵循国际ISO:9000认证标准,实施产品“三检”制度,即用户使用验收制度,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售后信息反馈制度。倾心打造稳定、可靠、具性价比的工矿自动化产品。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环审〔2015〕19号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技术队伍,在产品研发方面,采用CAD绘图、三维造型、模拟仿真等前沿技术手段,不断追求智慧的无限提升,实现电器科技与生产工艺的完美结合,在工矿自动化设备领域不断创新,引领市场,成就经典。全自动CO2气体保护焊接、程控氩弧焊、数控模数加工、精密压力铸造、智能静电喷涂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产品性能。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精湛的生产工艺,优良的制作技术,使得产品尽显一流品质。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必须落实下泄生态用水放流专用设施,按照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关于盈江县勐戛河六级水电站扩容工程生态放水孔设计说明书》,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电站蓄水和运行期拦河坝后泄放水量不少于2.88m3/s,当天然来水量小于规定下泄小生态流量时,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流量进行下放,确保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在不影响项目区及下游生产、生活和农灌用水的前提下方可引水发电。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用水需要。
盈江县勐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2-3280885
手机:13603920885
邮箱:farvict@126.com
地址:鹤壁市 高新技术开发区 金山工业区 淇山路39号
(四)严格落实云环验〔2011〕6号行政许可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生活垃圾和库区漂浮物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
二、电站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原则,项目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请德宏州、盈江县环保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5年2月12日
(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德宏州环保局备案,抄送盈江县环保局。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项目所在地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三)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优化砂石料加工系统的设计规模和选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和河滩地,不得影响河道功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与批复方案发生变化须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我厅审批环评文件。
(五)认真落实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及水保措施。做好距离界河较近的3#弃渣场的管理和维护,不得占用河滩地,严禁弃渣进入河道。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堆渣,禁止随意弃渣。渣场应尽量少占用林地,并做好拦挡及截排水设计,渣场设计中沿河一侧及沟口上游须设置多道挡墙,堆渣过程应避免较大石块对挡墙造成破坏。电站厂房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避免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隐患。施工结束后选用乡土树种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水电站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你公司报批的《盈江县勐戛河六级水电站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勐戛河六级水电站位于德宏州盈江县伊洛瓦底江水系大巴江左岸一级支流的勐戛河上。拟改造工程总投资517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66万元(含水保投资67.39万元),利用原电站建设时开挖的1#~3#施工支洞对引水系统中低压引水隧洞部分洞段进行扩挖衬砌(长4324.403米),新建扩建机组压力支管和厂房,改建升压开关站等相关设施,总装机容量为由32MW(2×16MW)增加至48MW(3×16MW)。2014年3月,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能源〔2014〕93号文同意该项目调整装机容量。
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八)加强环保宣传和管理,禁止库区饲养外来物种和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对评价区内的阿萨姆婆罗双、桫椤应采取挂牌保护等措施。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德宏州环境保护局,盈江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盈江县勐戛河六级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期间每季度应向我厅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年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并抄送德宏州、盈江县环保局。项目建成后试运行须报德宏州环保局批准,并经我厅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须设置禁鸣和限速的醒目标志。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定期保养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易泼洒物料遮盖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粉尘的环境影响。
(二)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盈江县勐嘎河六级水电站在界河石竹河中方一侧装机扩容的批复》(云政外边〔2014〕35号)有关要求,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项目施工布局和施工组织;严禁在界河中挖沙取石以及向界河中倾倒、堆放弃渣,确保工程建设不影响界河走向,不对缅方河岸造成冲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