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4年7月重庆市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生效的通知
重庆市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中电投重庆分公司,重庆能源集团,各统调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电监市场价财〔2011〕200号),重庆市电力公司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并网发电厂2014年7月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结算平衡情况。我局已在本局网站公示,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的申诉报告,现批准生效,请依据附表结果结算。
2014年7月,考核费用821414.49元,补偿费用3666542.00元,考核与补偿资金差额2845127.51元,从上月结余的辅助服务资金中支取。本月没有按电厂当月上网电量分摊辅助服务资金。
上月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结余5509721.32元,本月支出2845127.51元以后,剩余2664593.81元,滚动到下月进行分配。
附件:1. 重庆电网两个细则月度分析报告
2.重庆市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情况表
3. 重庆市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情况表
4. 重庆市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4年8月27日
附件1 重庆电网两个细则月度分析报告
2014年7月
本月,电网实际发生考核电量210.775万千瓦时,考核费用82.1414万元。其中:水电31.7240万元,占总额的 38.62%;火电50.4173万元,占总额的61.38%。补偿费用366.6542万元。其中:水电20.2901万元,占总额的5.53%;火电346.3641万元,占总额的94.47%。补偿费用与考核费用差额为284.5127万元。实际分摊费用0万元。上月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结余550.9721万元,本月支出284.5127万元,结余266.4593万元留待下月分配。
一、补偿项目
补偿项目中,AGC补偿54.3529万元,占比14.82%;调峰补偿231.0001万元,占比63.00%;备用补偿40.92万元,占比11.16%;无功补偿34.3812万元,占比9.38%;黑启动补偿6.0000万元,占比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