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朔州市下发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为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37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发〔2013〕71号)精神,为切实改善我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全市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朔州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同比2014年不低于4%和8%,力争达到6.25%和12.5%。
三、重点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35项任务。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 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 继续依法开展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 开展市区化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工作,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退城进园。(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 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85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15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