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部机关相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部署,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工作要求,2018年我部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文来自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