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住建局下发《关于建筑工地禁用冒黑烟高排放施工机械的通知》。2017—2018年秋冬季采暖季期间,济宁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含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
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要明晰职责,加强管理,持续开展自查,对进场施工机械环保排放标准情况进行核查,禁止冒黑烟高排放施工机械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施工机械冒黑烟情形,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该设备清除出场。
《通知》提到,市、县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应加强对机械作业区的监控力度,加大线上抽查频次,做到线上线下协调联动,发现问题闭环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不间断组织督导检查,对建筑工地使用冒黑烟高排放施工机械行为实施严厉查处。
采暖季期间,市住建局将派出督导暗访组,对全市建筑工地禁用冒黑烟高排放施工机械落实情况进行持续检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实施严肃问责。(来源:齐鲁晚报社)